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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浏览:0 发布日期:2023-11-22 14:45:28

笔迹鉴定的依据是什么?笔迹鉴定的法律规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笔迹鉴定有私自鉴定和法院委托:看样子你的鉴定属于法院委托的情况,如下流程:首先该鉴定必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认为其实审理中的关键证据,法院才会接受你的鉴定申请;2、将检材与样材提交至法院,法院会将原被告双方都认可的样本连同检材送至随机抽取或双方都无异议的司法鉴定所;3、司法鉴定所做出结果后直接返回法院。
2、这里送送检材料必须是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如你所说,笔迹材料是在法院书写的,如双方当事人已经认可该送检材料,其鉴定程序和材料在没有其他足以推反的情况,鉴定结果是有效的。
3、无需当事人在鉴定现场。
4、扩展资料:司法鉴定能鉴定笔迹时间根据2000年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目前并未失效) 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章、印文、文书的制作及工具、文书形成时间等问题进行鉴定。
5、以上部门规章明确规定了司法鉴定之中可以对笔迹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不得受理: (一)委托鉴定事项超出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的;(二)发现鉴定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三)鉴定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四)鉴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鉴定执业规则或者相关鉴定技术规范的; (五)鉴定要求超出本机构技术条件或者鉴定能力的; (六)委托人就同一鉴定事项同时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