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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子真大!竟敢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
浏览:0 发布日期:2024-02-02 15:07:21

     2024年1月15日,临川公安分局在“冬季行动”中成功规劝一名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的嫌疑人颜某投案自首。

   2023年11月14日,临川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举报线索称:颜某为房产过户,伪造民事调解书。       

     刑警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开展调查取证,经司法鉴定,此民事调解书系伪造。


   民警立即联系嫌疑人颜某的家属,对其宣讲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劝投工作。2014年1月15日,嫌疑人颜某迫于压力,来到临川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经查,嫌疑人颜某因急需用钱,伪造一份法院民事调解书,将与前妻未分割完毕的一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用于银行抵押贷款。

     目前,嫌疑人颜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示

        

      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国家机关的名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临川公安